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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考试费
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标准:中央和地方海事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对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验船师和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一)理论考试(全部科目)。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和验船师的考试费收费标准均调整为每人450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考试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100元。船员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考试费收费标准均调整为每人80元。
(二)实际操作考试(全部科目)。各类船员的实际操作考试均按理论考试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补考(无论几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需要进行补考的,分别按相应考试收费标准的50%计收。
程序:见依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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