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所属类别:港航公告
发布时间:2008年2月16日
一、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目标定位:威海港口的总体功能应当朝着第三代港口的方向发展,除了货物集散功能外,还应具有综合资源配置功能。因此,威海港应具备装卸储运、中转换装、运输组织、临港工业、现代物流、城市生活和旅游服务等主要功能。
规划范围:威海港各港区:威海湾港区、石岛港区、龙眼湾港区、蜊江港区、靖海湾港区、乳山口港区及其他港点。
规划内容:本规划以2008年为基准年,对威海市、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的港口岸线利用,各港区陆域布局(港区功能;港区布置),集疏运设施(公路、铁路),水域布局(航道、锚地),基础设施(给水、排水、供电等)分别作了相应规划。确定近期重点开发的港口岸线为威海湾新港作业区到黄石圈、石岛湾东侧 2段,岸线总长16.5km。
规划期限:近期:2008-2010年;中期:2011-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港区营运期间,对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是港区装卸大宗散货(煤炭、粮食、水泥、化肥等)产生的粉尘和装卸油品产生的烃类挥发气体,由于采取先进的装卸工艺和设备,并对污染源采取了有效治理措施,因此污染影响范围一般多限于港区内,对港界外大气影响不大。
2、对水域环境质量的影响
本规划中,要求油码头制定溢油应急计划,对生活污水、集装箱污水、煤污水、油污水等采取了治理措施,因此水污染能达到威海市环境目标及污水中污染物排放负荷总量控制的要求。
噪声对环境影响评价
港区噪声主要是装卸机械和交通噪声,考虑防治措施后,预计港区内噪声将达到工业集中区噪声标准,港界噪声可满足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保护规划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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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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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功能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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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周围环境协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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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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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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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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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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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功能区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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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实现现代化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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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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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污染得到完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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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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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防尘与生态并举的绿色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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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和环境保护进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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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港口的发展,港口运营过程中需加强管理,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海或作为绿化用水。或将部分生活污水纳入开发区市政管网统一收集处理。
应尽快健全散货装运、堆场的防尘、抑尘设施,对散货在港口的各个作业环节分别采取防尘措施,加强港区道路的卫生管理,提高除尘率,缩小粉尘污染的控制范围,改善周边空气环境质量和景观。新建的尽可能采取封闭作业的方式,避免散货粉尘对周围敏感区的影响。储油罐应适当增加降温设施,改建装油方式减少烃类挥发,并加强管理,精心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防止烃类气体对环境空气的污染。疏港汽车应选用耗油低、污染物排放量少型号的车型。维修保养应严格执行I/M制度,使汽车和机械设备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车辆、装卸机械燃油产生的尾气。同时改善疏港公路的交通状况,降低汽车尾气造成的污染。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降低施工期的噪声污染。合理布局港内设施,选择合理的集疏运通道路线,对于无法避让的敏感区,应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选用低噪声的高效装卸设备和运输车辆,加强路况的监督管理,保持港区道路畅通,合理疏导车辆,并在疏港道路两侧种植树木,减少噪声的影响范围,美化景观。
制订溢油应急反应计划。应落实船舶进出港的管理制度,防止船舶风险事故的发生,切实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高船舶风险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3、资源保护措施
威海港总体规划的资源保护应以节约为主。
部分港口岸线资源可以予以预留,适时机开发,如石岛湾港区在规划分期实施中,岸线的实际开发利用应视吞吐量规模而定。其他港区也应深入挖掘岸线利用潜力,提供岸线利用率。
威海港口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大力开展利用海水综合,解决部分用水问题。同时采取严格的节水措施。
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在保证港口吞吐规模的同时,降低单位吞吐量的能耗水平。
4、环境风险事故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威海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随着本次规划的实施,及时修编威海港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并建设港口溢油事故的应急反应队伍。
对港区化学品泄漏风险事故应高度认识和戒备,切实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相应措施对泄漏事故进行防范,并制订事故发生后的应急计划和措施,以尽可能缩小事故发生的规模和所造成的损失及危害。
海底及陆上油、气运输管道应从设计、施工到生产各环节制定完善的防范措施,规范设计,并制定应急反应程序,设立应急组织。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威海市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港口建设,且本次规划与国家、省及地方关于海岸线利用的规划相协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威海市自然及社会环境允许威海市在港口方面进行较大程度的发展,自然环境承载能力较高,社会条件良好。
(3)威海港总体布局合理,规划岸线建筑物不会对海洋动力条件产生明显影响,不至破坏生态环境,无污染物聚集现象。
(4)威海港总体规划陆域布局与岸线相协调,大气、噪声污染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5)威海市公众对本次规划总体表现乐观与支持,当地政府亦大力扶持,因此,该规划社会反响良好。
(6)本次规划风险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环境保护设施的建立不会对总投资产生过大影响,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部分进行二次公示。公示自2009年2月16日起,为期15日,在此期间公众可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传真、书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
联系人:汪德宇
联系方式:电话: 13869889316、
E-mail :blsswdy@126.com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海洋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404号
联系人: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方式:电话:0532-66781129
E-mail :bingchen@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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