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所属类别:港航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7月25日
各市港航局,威海港引航站,驻市区各港航企业:
入夏以来,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这些事故共造成100余人死亡,200余人受伤,9人失踪。其中仅7月22日发生的威海交运集团鲁K08596客车燃烧起火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就造成了41人死亡,1人重伤,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鉴于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各级党委、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其中市委书记王培廷对事故发生后交通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批示“措施很好,处理好善后工作,查处原因,依责依法处理,排查隐患,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市长孙述涛批示“相关部门立即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存有安全隐患、长期连续服役的运营车辆等立即整改或停运,针对夏季高温季节特点,对营运车辆安全进行有针对性检查,对车主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和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市港航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正值夏季汛期,高温、台风、雷暴、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频繁出现,是各种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对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及水上工程作业造成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今年是“两保两树”活动开展的第一年,保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港航各级、各单位单位要按照上级确定的“三保三防”工作目标,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真正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客滚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等重点船舶和威刘、威大航线的安全管理。威海市海大客运有限公司和威海市旅游码头有限公司,要对所属船舶的设备设施、消防救生系统和船舶技术性能进行全面检查,禁止带病从事营运。要严格执行船舶抗风等级、开航前船长声明等制度,严格执行“逢七不开”的规定,确保航行安全。威海港客运站要在严格落实《山东省港口条例》第四十条的同时,充分发挥安检门、X光机和大型车辆安检仪的技术效能,加大对上船车辆、旅客行包的检查力度,安检率要达到100%,杜绝“三品”进港上船。
(二)进一步抓好以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为重点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港口作业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加强对危险货物作业码头的监管力度。辖区内目前共有37家港口企业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数量多,分布散,管理难度大。各港口企业要严格落实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强对机械设备、车辆、电器等的维护保养,做好大型生产设备的防风、防雷击等保护措施,防止人员伤害和机械事故。各危货作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审批,严禁瞒报、谎报和匿报,严禁超审批范围作业,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要做好防泄漏、防火、防静电工作,保持消防等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杜绝重大火灾和化学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港口安全生产。
(三)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超载、超员、超航区航行以及货船、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各市港航管理部门要与当地政府加强沟通,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县乡政府严格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港口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我市辖区共有港口货物运输源头派驻站点10处,各派驻站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五不准”和“十条禁令”,落实“岗位职责”,依照工作流程严肃执法,确保派驻港口不成为超载、超限车辆上路的源头。
(五)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各施工单位要根据当前季节特点,加强对施工驻地、施工场地安全巡查,强化施工人员安全管理。遇雷雨、大风、高温天气,要按规定停止室外作业。对易受台风、雷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施工驻地和场地应加强安全巡查,并加强与气象、国土、地质等部门的联系。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所有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用工登记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切实保障一线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组织开展油船洗舱清污工作调查。各级港航管理机构、各危险货物作业企业要认真吸取广东“6.17”油船清污作业爆炸事故教训。各市港航局要结合实际,深入调查了解辖区从事油船洗(清)舱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搜集整理有关规范、标准,为管理部门加强管理,规范油船洗(清)舱作业行为提供依据。
三、加强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港航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应急能力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要把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预案质量作为一项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单位要不断完善、细化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防灾技能培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各个时段水上交通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演练活动,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对演练过程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提供有力的实践依据。要充分发挥演练活动的宣传功效,通过邀请媒体、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人士进行现场观摩等形式,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救援意识。
四、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文、海事、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督促港航企业提早做好台风、强降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事关港航安全的重大事项、紧急情况、重要信息,要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五、明晰安全职责,严抓责任追究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等级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办法》(省长令第236号),严肃事故查处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全市各港航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自查。期间,市港航局将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督查。请各港航单位于8月24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贯彻本通知的情况书面报市港航局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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