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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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所属类别:港航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1日

各市港航局、威海港引航站、驻市区各有关港航企业:
“春运”期间正值“两节”和冬季,为确保这一时段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厅港航局和市交通局关于做好 “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港航局决定即日起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现结合港航实际,就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刻吸取“7.22”特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和上级交通、港航管理部门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工作要求,全面抓好“春运”期间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市港航系统安全无事故。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督查,进一步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港航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巩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和安全生产集中整顿活动成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港航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内容
1、国家、省、市和近期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有关单位对节日运输船舶运力、客运站、旅游现场及码头危险品装卸、储运的准备情况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港航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4、冬季及恶劣天气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值班等措施落实情况;
  6、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领导干部深入生产一线、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处理情况;
  8、今年以来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专业督查内容
  “四客一危”船舶、港口客运站、港口危化品储存装卸作业、水路运输市场秩序、“逢七不开”等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特种设备施工许可证取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督查分组
  督查组组长:由李树刚局长担任,负责督查工作的总体指挥协调;
  督查一组:由王国栋副局长带队,督查威海港集团公司、青威集装箱码头公司、乳山市港航管理局;
  督查二组:由杨明才副局长带队,督查市海大客运有限公司、胶东国际海运公司、荣成市港航管理局;
  督查三组:由杨大卫副局长带队,督查市旅游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威东航运有限公司、文登市港航管理局;
督查四组:由姜国杰副局长带队,督查威海威洋石油码头有限公司、威海华能发电厂、威海港引航站;
驻市区其他港航企业的督导检查工作由各分管副局长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四、督查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活动,要针对各自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2、督查活动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抓好自查整改。做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工作有部署、措施有落实、隐患有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长治久安。
3、各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确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和整改复查;有关被督查单位的情况汇报及隐患整改落实的相关资料等,督查结束后统一交局安监科。
  4、督查工作于2012年1月12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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