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方案
所属类别:港务管理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0日
为维护良好的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秩序,切实做好我市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水交发[2008]192号)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内贸箱治理超载工作专项整治,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内贸箱治理超载措施;确保在我市范围内不发生超载箱装船;确保我市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基础设施完好和运输生产安全,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确保应急救援系统灵敏有效,为维护良好的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秩序提供安全可靠的支持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宣传到位
(一)认真贯彻9月11日济南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威海市港航局成立了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港航局连承良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荣成市港航局和辖区内两家有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港航局及荣成局有关科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港口科。辖区内各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市港航系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确保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做到宣传到位。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要求,我们首先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各有关港口企业要充分利用港口基础设施,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向本地区内贸集装箱运输客户及集卡车辆广泛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发布宣传口号和集装箱超载治理信息,营造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职责
依据内贸箱治理超载工作需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以下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市港航局内贸箱治理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港口内贸箱超载治理组织、宣传、指挥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内贸箱治理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内贸箱治理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担负内贸箱治理超载值守任务,审定处置工作预案和各有关单位内贸箱治理超载工作措施,负责内贸超载治理的日常处置工作;
(三)督促、指导港口经营人完成码头闸口称重系统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工作;
(四)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港口经营人内贸箱治理超载治理情况,对营业条件不完备的港口经营人,责令其停止内贸集装箱港口作业;
(五)港口经营人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贸集装箱码头闸口称重系统和重量监控信息系统,并将规定信息传输至交通运输部、省厅港航局和威海市港航管理局;
(六)港口经营人应对集装箱进行逐箱衡重检查,落实处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对超载箱采取退回或就地实施减载措施,并对减载集装箱收取减载作业费;
(七)港口经营人负责向货主、代理、航运企业等积极宣传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政策;
(八)港口经营人要开展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加强码头、场站安全管理,充分发挥衡重系统的作用,加大检测工作力度并做好记录。
四、专项检查
(一)威海市港航局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搞好重点监督检查。由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港口人制定内贸箱治理超载工作方案,督促工作措施落实。
(二)集装箱码头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要反复检查,重点监控。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并做好跟踪复查,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内贸箱超载治理的重要性,把内贸箱治理超载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各级领导要亲自抓工作落实,深入重点要害部位检查督导。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入手,强力推进专项整治,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建立渠道顺畅、组织指挥有力、具有权威性的指挥机制,建立有关部门及时响应、工作环节衔接紧密、联动协调措施有力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专业人员到位、专项措施到位的应急救援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内贸箱治理超载工作值守制度。
(三)强化安全防范,夯实基础工作
要坚持以重点目标为主体,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要做好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及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目标的安全防范、控制工作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增强危机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及时统计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落实值班守候制度,通讯工具确保24小时开通,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的工作、严谨的措施真正把内贸箱治理超载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六、内贸集装箱作业码头现状
威海市辖区现有从事内贸集装箱作业企业两家,分别是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荣成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万吨级泊位各一个,内贸集装箱年吞吐量15000TEU,其他有关数据见从事内贸箱运输港口经营人基本情况调研表(1-2)
七、系统建设情况、改造计划
(一)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目前已设立衡重100吨地磅1 部,具有系统传感式屏幕功能,但未与微机实行数模交换;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码头目前已经具备闸口秤重系统和集装箱管理信息系统,并且做到了两个系统的连接。集装箱管理信息系统将对每个进出闸口集装箱货物重量信息采取自动保存处理,信息数据保存时间为三年。
(二)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10月底前要建立健全内贸集装箱码头闸口秤重系统和内贸集装箱重量监控信息系统,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系统改造和升级,将原有的闸口称重系统和集装箱管理系统进行有机结合;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码头闸口秤重系统和内贸集装箱重量监控信息系统改造已基本完成。两家港口企业月底前要充分做好与交通运输部水路内贸集装箱重量监控信息系统衔接准备工作,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港口经营人每月1日前向威海市港航管理局报送改造进展情况。
八、措施
(一)根据交通运输部文件要求,我局将积极协助上级港航主管部门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做到集装箱码头两个系统数据不漏、不错、准确无误。
(二)港区码头收箱闸口严格把关,充分利用码头过磅秤重系统的优势,对内贸集装箱超载货物信息及时向上级港航主管部门反馈。对进出闸口的每一个内贸集装箱进行称重,并按规定定期采集、保存、报送内贸集装箱信息。
(三)对进出闸口超载的内贸集装箱,及时通知客户到码头现场拆箱,货物重量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以内方可进行装卸和提运,否则将不予提供装卸作业和放箱提货。
二○○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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